发布时间:2018-05-15 19:56 我要投稿
????豫都网讯(记者程颖)1月25日,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督查工作办公室对全市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督查情况发出通报。通过各级有关单位的共同努力,我市禁燃禁放区域内烟花爆竹燃放现象基本得到控制。
????1月22日和23日,省环境污染攻坚战第五督导组对我市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进行了暗访检查;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督查组织40名工作人员组成8个联合督导组,对市内五区及其他县(市、区)建成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也抽调专人,对各自辖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开展了全面检查。
????省环境污染攻坚战第五督导组在对叶县暗访检查时发现,喜洋超市、美林湖超市、叶县234省道与玄武大道交叉口北100米百货超市销售烟花爆竹,九龙路圆天大酒店门前有烟花爆竹燃放现象;督导组在暗访中还多次听到燃放烟花爆竹的声音。省第五督导组认为,叶县政府对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组织排查不彻底,存在监管不到位现象,对平顶山市禁燃禁放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要求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此次检查,省第五督导组在叶县建成区内共查处3个烟花爆竹销售点和1处烟花爆竹燃放点,根据有关要求,由平顶山市财政扣除叶县人民政府工作经费16万元。
????市联合督导组督查情况分别为:在卫东区、高新区共检查街道12条,未发现违规经营、销售烟花爆竹的门店(摊位),未发现燃放烟花爆竹现象;检查湛河区街道11条、住宅小区5个、农贸市场3个,未发现违规经营、销售烟花爆竹的门店(摊位),未发现燃放烟花爆竹现象;在新华区共检查12条街道,未发现违规经营、销售烟花爆竹的门店(摊位),未发现燃放烟花爆竹现象;检查新城区街道16条,未发现违规经营、销售烟花爆竹的门店(摊位),未发现燃放烟花爆竹现象;检查舞钢市、叶县共25条街道,未发现违规经营、销售烟花爆竹的门店(摊位),未发现燃放烟花爆竹现象;检查鲁山县8条街道,未发现违规经营、销售烟花爆竹的门店(摊位),未发现燃放烟花爆竹现象;检查宝丰县、石龙区的14条街道,未发现违规经营、销售烟花爆竹的门店(摊位),未发现燃放烟花爆竹现象;检查郏县的7条街道,未发现违规经营、销售烟花爆竹的门店(摊位),未发现燃放烟花爆竹现象。
????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检查情况分别为:新华区发送张贴宣传单近万份。查处了违规经营、销售烟花爆竹的门店(摊位)7个,收缴鞭炮76挂;卫东区未发现违规经营、销售烟花爆竹的门店(摊位),未发现燃放烟花爆竹现象;湛河区查处了违规经营、销售烟花爆竹的门店(摊位)12个,收缴鞭炮51挂,未发现燃放烟花爆竹现象;新城区未发现违规经营、销售烟花爆竹的门店(摊位),未发现燃放烟花爆竹现象;高新区未发现违规经营、销售烟花爆竹的门店(摊位),未发现燃放烟花爆竹现象;舞钢市发放禁燃禁放通告600余份,悬挂横幅200余条,发放彩页、书籍、张贴标语1万余份,查处违规经营、销售烟花爆竹的门店(摊位)两个,未发现燃放烟花爆竹现象;宝丰县发放禁燃禁放通告1000余份,悬挂横幅200余条,发放彩页、书籍、张贴标语1万余份,未发现违规经营、销售烟花爆竹的门店(摊位),未发现燃放烟花爆竹现象;郏县未发现违规经营、销售烟花爆竹的门店(摊位),未发现燃放烟花爆竹现象;鲁山县未发现违规经营、销售烟花爆竹的门店(摊位),未发现燃放烟花爆竹现象;叶县查处了违规经营、销售烟花爆竹的门店(摊位)两个并当场取缔,未发现燃放烟花爆竹现象;石龙区未发现违规经营、销售烟花爆竹的门店(摊位),未发现燃放烟花爆竹现象。
????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督查工作办公室强调,叶县要迅速组织人员,采取有力措施,全方位进行认真排查和管控,彻底清除城区烟花爆竹销售门店(摊位),杜绝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现象,给城区居民创造一个安静、祥和、空气清新的节日环境。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要继续加大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督查力度,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非法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坚决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各界和群众不燃放烟花爆竹,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坚决使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得到全面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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