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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出台计生家庭奖励优惠政策

[摘要]日前,我市出台《中共平顶山市委、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利益导向机制,进一步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决定实施“四落实两提高”人口计生奖励优惠政策。 意见强调,落实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提高特别扶助标准。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收...

  日前,我市出台《中共平顶山市委、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利益导向机制,进一步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决定实施“四落实两提高”人口计生奖励优惠政策。

  意见强调,落实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提高特别扶助标准。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从2009年开始,每人每年的扶助金由不低于1200元提高到不低于1320元;独生子女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每人每年的扶助金由不低于960元提高到不低于1080元,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

  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享受低保标准补助制度。对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计生双女家庭父母,年满50~59周岁,比照当年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发给补助金。

  落实计划生育伤残、亡困难家庭扶助制度。独生子女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没有再婚的,每年每户救助600元至子女18周岁。

  落实农村按人分配集体经济收入、集体福利和征地补偿时,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给予多分给一人份的优待政策。

  提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标准。凡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在子女满14周岁前,由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由原来的每人每月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20元。

  提高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标准。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妻年满60周岁以后,奖扶金由每人每年840元提高到900元。

  文件在完善和落实相关部门计划生育优惠政策方面也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市农业局:在沼气建设中对计划生育先进村优先规划;争取到沼气建设项目的村,只要计划生育户提出申请,必须保证落实。

  市水利局:在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时,对计划生育家庭减免群众自筹资金的10%。

  市畜牧局:对从事畜牧养殖业的计划生育户办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等,优先审批,优先办证;举办各种养殖技术培训班,对计划生育户免收培训费、资料费。

  市扶贫办:对贫困村的贫困计生户凡参加“雨露计划”技能培训三个月的享受国家补贴学费460元、六个月的补贴学费700元、一年的补贴学费1300元;凡是贫困村的贫困计生户,可以优先扶贫贴息贷款;深山区缺乏生存条件的贫困计生户,根据自愿的原则优先考虑移民搬迁,搬迁的给予每人财政补贴5000元。

  社会事业部门:要在解决民生方面优先优惠计划生育家庭。

  市人口计生委:对已婚育龄妇女县(市、区)每两年免费进行一次妇科病普查;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成员到各级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就诊时,药费优惠10%、四项病毒检测费减免10%、产史鉴定费减免20%、辅助检查费减免20%、床位费减免30%、手术费减免10%。

  市卫生局: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成员到各级医疗单位就诊时,减免挂号费,住院费减免10%,做B超、CT、X光、心电图等检查时减免费用10%,各项化验费用减免10%;在农村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时,计划生育家庭减免一人份参合费用。

  市民政局:及时将符合低保条件的计划生育特困户纳入低保范围;将计划生育特困户纳入爱心救助超市范围。

  市教育局:农村独生子女和政策双女户子女报考本县(市、区)高中时照顾10分;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参加普通高招时,在同等条件下由学校优先录取。

  市广电局:计划生育家庭在广播电台、电视台、广播电视报发布各类广告在原定标准价格基础上优惠10%;优先安装数字无线电视接收设备,初装费优惠25%,收视费优惠10%。

  市供电公司:计划生育家庭申请用电优先办理;生活用电免收初装工时费;生产用电或兴办二、三产业用电给予优先并优惠100元。

  团市委:在“大学生圆梦行动”中,对新入学的贫困大学生每人每年救助1000元;对贫困的初中生每人每年救助500元;对贫困小学生每人每年救助300元。

  市妇联:与相关学校联合,免费开办农村大龄春蕾女生职业技术教育班。

  市科协:计划生育户订阅《农家参考》、《河南科技报》、农业科技报刊,订费优惠10%。

  人保财险平顶山分公司:计划生育手术保险,每人投保15元,保险金额10000元;母婴安康保险,每份保险费50元,保险金额1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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