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4-03 21:44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2001年4月30日,何胜利把他人打成轻伤,被查实后,凶手何胜利住院造假伤、串供、授意宴请证人改口做假证,诬告受害人,致使受害人被错误拘留、批捕。他干扰了正常的司法秩序,严重损害公安检察机关光辉形象,使案件久拖不结,长达10年。导致省市区三级检察院、公安机关介入调查,浪费大量司法成本,案件真相才浮出水面,涉案弄虚作假人员近20名,社会影响其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该对凶手从重处罚!
凶手何胜利没有自首情节,也没有立功表现,在铁的事实和大量的证据面前还当庭翻供,百般抵赖,狡辩,拒不认罪,否定他多次有罪供述,否定公安检察机关依法取得的大量证据,否定省市区各部门的调查、鉴定结论;他藐视法庭,藐视法律,盛气凌人!在法庭上公然扬言报复社会,认罪态度极其恶劣,!没有悔改之意,依法应该从重处罚!维护国家“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的法律政策!彰显法律的严肃性!
湛河区人民法院对当庭翻供、抵赖、认罪态度恶劣,没有悔改之意的凶手何胜利判管制一年,实属违法办案,包庇凶手,导致量刑畸轻,社会危害性极大!应当依法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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