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11-28 21:49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近年来,平顶山市湛河区地税局按照市局、区政府法制办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国务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建立法制政府部门目标和要求,结合区局具体情况,积极开展依法创建活动,2008年被市政府评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2009年本单位有1名同志被市政府评为“依法行政示范先进个人”。
一、 区局成立一把手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依法治税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开展。
二、 以执法考核为抓手,每季考核兑现一次,对正确率在90%-98%每缺一个百分点扣一分,低于90%的季度奖全部扣完,2009年执法正确率始终保持在99%以上,2009年有12人次受到经济惩戒。
三、 对税收管理员进行“一口清”,对自已所管的业户心中有数,2009年区局先后开展两“一口清”竞赛,有5人次先后受到表彰。
四、 今年年初开展“税收征管示范一条街”活动,通过此项活动(1)确保“征管示范一条街”上纳税人登记率、亮证率达到100%,无漏征漏管现象,纳税人必须做到亮证经营,规范使用发票,按时申报纳税。
(2)中心税务所及管理员要保持“税收征管示范一条街”上所有纳税户档案资料的完整性,示范街上双定户税额核定及时、税负合理、程序规范,手续完善,服务到位。税收管理员要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定期开展巡查,认真做好巡查记录,全面掌握税源的基本情况。
(3)加强对“税收征管示范一条街”非正常户、无证照户、外出经营户和变更、注销、停歇业等业户的税收控管,加强对各类纳税户登记状态和纳税情况的分析监控。例征期内,示范街纳税户的入库率要达到100%,对存在税收违法行为的,滞纳金加收率、违章处罚率要达到100%。
五、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降低自由裁量权被滥用。2008年省政府印发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若干意见》,对全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进行全面部署,2009年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先后下发《河南省地方税务系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河南省地方税务系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适用规则(试行)》、《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行政处罚案件预先审核办法(试行)》、《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行政处罚案件主办人制度(试行)》及《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行政处罚案例指导制度(试行)》(以下简称一个标准四项制度)。对税务机关依法律、法规规定享有较大自由裁量权的行为,进行梳理、分类,建立行政裁量基准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从源头上降低自由裁量权被滥用的凤险。半年来,有25件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实行预审,预审率达到100%,有2起税务行政处罚提出纠正意见;有36起简易程序税务处罚进行了备案,备案率达到100%。
六、稽查案件审理 我们引进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过程好的做法,充分听取纳税人的意见,每个审理会成员都应充分发表意见,将每个人的意见应记录在案,对重大案件引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接受人民监督。
201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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