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12-15 07:31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2年阳光工程农村经营型人才培训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12〕44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经纪人队伍建设,培育一批懂业务、善经营、会管理的农村经纪人队伍,结合河南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培训目的
进一步加强农村经纪人队伍建设,培育一批懂市场、会经纪、能谈判、善管理的现代农村经纪人,以更好地发挥他们在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经济建设中的引导带动作用。
二、培训内容
采取理论讲解、技能训练和实地考查的模式开展教学活动。重点提高经纪人在市场信息采集分析、建立客户关系与谈判订约、农产品储运、农产品网络营销、资金筹集与财务管理、行业法规应用等能力。
三、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12年8月一12月,分二次进行,每班150人,每批次培训时间4天。公共课集体上课,专业课分小班辅导。
培训地点:河南农业职业学院科技园。
四、培训对象
从事鲜活农产品经纪活动的人员,农业部、省农业厅定点批发市场负责人、经销商户(在工商部门注册商户),农民合作社专业经销人员,定点市场价格采集员以及农业系统从事市场信息工作的相关人员等。
五、培训模式
培训班采取理论讲解与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模式。理论讲解采取互动式、案例式授课,内容贴近学员,更易理解;实地考察选取有代表性的产业基地、批发市场或农业合作社,涉及农村经纪人经纪活动的几个关键环节,使学员有一种身临其境,真实经营的感觉。
六、培训要求
(一)各省辖市及省直管试点县(市)农业局(农委)按照要求,严格组织遴选学员,重点选派有相关产业基础,急需政策引导和技术支持,且有较强培训愿望的学员。
(二)参训学员培训期间食宿费、培训费等均由培训单位负担。
(三)全省农村经纪人培训班由河南省农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承担培训教学任务。各省辖市统一组织(省直管试点县(市)随所在地省辖市),安排一名工作人员带队,确保选派学员能够按时参加培训,培训期间不得请假。
(四)请各省辖市于7月30日前,将参训人员汇总表(附件 1)(电子版)报省农业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和河南农业职业学院科技园。
联系人:冯彦平 刘威
联系电话:037l—65918670 65918882 传真:65918671
电子邮箱:scc6591867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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