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4-14 11:29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2012年至2015年,在鲁山县县委、县政府组织的年度培育亮点工程、争创乡镇“五优”、县直“五佳”工作目标考核活动中,鲁山县财政局连续四年荣获“最佳”县直单位。
一是讲政治,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抓落实。以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县人代会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为引领,占位全局,发挥财政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不折不扣地完成县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财政任务。确保财政收入任务完成,确保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民生政策落实,确保县域重点项目建设资金保障。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2012年的5.7亿元,提高到2015年7.1亿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2012年的22.3亿元,提高到2015年27.9亿元。民生支出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比例,由2012年83%,提高到2015年85%。积极为企业发展建设筹措资金。结合县域企业生产经营的情况,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为企业发展解难排忧,状大财源。确保全县尽早脱贫。鲁山县是全国贫困县,要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全力实施扶贫攻坚工作,全方位落实扶贫开发保障资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确保2018年脱贫摘帽。
二是抓重点,突出抓好“增收、节支和监督”。财政工作的核心任务是“增收、节支和监督”,在工作中,明确职责和任务,抓关键、抓难点、抓落实。增收上,综合治税,依法组织收入。协调相关部门澄清税源,分行业、分税种,建立综合治税联动机制,做到不收过头税、不漏税,应收尽收,使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稳中有升。支出上,量入为出,严格预算执行。坚持有保有压、统筹兼顾,降低三公经费,严控一般性支出,杜绝违规发生新的政府性债务,确保“工资、运转、民生”三项支出,实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使好钢用在刀刃上。监督上,加强监管,使资金安全高效。按照纪挺法前的要求,严格执行《预算法》《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规政策,完善制度,强化责任、加强资金监管问效,使财政资金做到支出规范,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优服务,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服务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为民服务,领导重视,严格要求。鲁山县财政局局长王献春多次强调,财政部门的根本职能是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为社会提供更优质服务是我们追求的永恒目标。实践中推动亲情化服务,服务质量一条龙监控,服务标准化、要求提前服务、主动服务,注重工作态度、效率、服务对象满意度。目标明确,抓财政亮点,树服务标杆。鲁山县财政局2012年制订“136工程”服务目标,以此为引领结合省级文明单位建设,每年打造服务重点,不断推进服务水平上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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