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1-06 18:32 我要投稿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我局班子会议审议,拟对鲁山县花瓷小镇新华棚户区改造项目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股或局办公室。公示期:2018年1月5日--2018年1月12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375-5085880
0375-5656567
通讯地址:鲁山县中州路3号院(467300)
2018年1月5日拟审批项目清单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
地点
行业类别
建设项目基本概况及污染防治措施
1
鲁山县花瓷小镇新华棚户区改造项目
鲁山县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鲁山县露峰街道办事处振兴路以东、鲁兴路以西、人民路以北、焦柳铁路以南
房地产开发经营
鲁山县花瓷小镇新华棚户区改造项目位于鲁山县露峰街道办事处振兴路以东、鲁兴路以西、人民路以北、焦柳铁路以南,占地面积36400平方米,总投资163814.1万元,本项目共建设16栋11F高层住宅,沿南侧人民路设置2F底商,同时配套社区服务用房及地下车库等,项目总建筑面积109130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74620平方米,社区配套服务设施面积455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1183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8130平方米。该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废气,建设期按照《平顶山市治理扬尘污染攻坚战实施方案(2016—2017年)》、《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2016年度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防治措施;运营期居民生活及商业活动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噪声主要为配套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基础减振、合理布置设备、设置隔声罩等措施后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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