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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政府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

[摘要]文字:区法制办 边远 单位审核:张军 责任编辑:区信息中心 杨帆 为切实加快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按照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及...

文字:区法制办 边远 单位审核:张军

责任编辑:区信息中心 杨帆

为切实加快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按照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及省、市相关要求,新华区人民政府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2015年新华区政府先后印发了《新华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新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华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的通知》、《新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华区人民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办法的通知》、《新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华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考核办法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原则,向社会公开聘任政府法律顾问2名,为政府提供法律咨询,协助区政府依法行政、参与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与论证、政府信访事项的预防与调处,参与重大复杂的涉法问题等,为实现社会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效的法律支持。

政府法律顾问的正式聘任,是新华区政府继常务会议学法、严格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出台法律顾问相关文件等举措之后,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又一新举措,标志着新华区法治政府建设又迈上了一个新台阶,将为新华区的法治政府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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