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8-24 10:02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6月5日,叶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组织80名执法队员,在县工商局的配合下,使用电业局路灯管理所的升降机,对叶舞路、叶廉路、玄武大道等主干道两侧的大型户外广告招牌和灯箱广告,进行集中拆除,县电视台进行了全程跟踪报道。
从5月中旬开始,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全县开展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卫生县城工作为契机,积极开展城区道路两侧和重点路口影响交通安全的户外广告集中清理工作,努力营造主干道两侧秩序井然、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一、制定方案,积极部署。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叶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国家卫生县城工作方案〉的通知》(叶办〔2015〕2号)精神》要求,依照我局职责,制订《执法局集中整治城区市容秩序工作方案》,对城区户外广告进行专项清理工作。认真部署,要求各执法中队结合管辖区域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推进集中清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摸底调查,登记造册。各执法中队依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城区范围主干道路两侧、重点路口两侧影响交通安全的户外广告排查摸底,登记造册,着力排除道路两侧广告招牌林立,影响市容环境和交通秩序的现象,提升城市形象。
三、分类实施,集中清理。以专项整治为突破口,采取边整顿、边规范,集中整治、分头执法的方法,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清理。对确认拆除的户外广告招牌,先发出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对限期内拒不拆除的,各中队首先组织拆除,落实清理工作,对难以解决的各类重大问题,联合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依法强制拆除。
自5月20日以来,执法局与工商局、电业局、公路局等单位联合整治,累计清理户外广告招牌220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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