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0-20 10:13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记者 赵志国
????豫都网讯 记者昨天从市公安交管支队了解到,从今年初至今,市区因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造成的交通事故达十余起,一件件血淋淋的交通事故令人触目惊心。
????闯红灯引发交通事故屡见不鲜
????昨天上午,市公安交管支队事故与预防处理大队民警向记者讲述了一件件因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引起的交通事故。
????今年9月16日凌晨3时49分,市公安交管支队事故与预防处理大队接到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指令,在市区建设路与东环路交叉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事故处理民警迅速赶往事故现场,肇事司机贾某在现场等候,伤者刘某已被送往市第一人民医院救治。经查,当天凌晨3时43分许,贾某驾驶丰田牌小轿车沿建设路自西向东行驶至建设路与东环路交叉口人行横道处,与自南向北沿人行横道骑自行车闯红灯通过的60岁老太太刘某发生碰撞,致刘某受伤住院。为了救治刘某,其家人先后花费二十余万元,经医院近四十天的抢救治疗,刘某终因抢救无效死亡。肇事司机贾某的车辆因保险过期,保险公司拒绝理赔,面对高昂的医药费和丧葬费,贾某无力偿还。目前,此起事故进入诉讼阶段。
????据市公安交管支队事故与预防处理大队办案民警介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在上述案例中,当司机贾某开车经过路口时,遇到刘某正在通过马路,应当避让,但他没有及时避让,所以,刘某死亡,贾某负有一定责任。但刘某在通过路口时遇到红灯,应当停止继续前行,但她却闯了红灯,承担本次事故的一定责任。
????10月8日傍晚,在市区新华路与矿工路交叉口,一名中年女子由于闯红灯被一辆轿车撞倒,满脸是血,两颗门牙被撞掉。据肇事司机说,他当时开车沿矿工路自东向西正常行驶,经过斑马线时,信号灯是绿灯,他就继续向前行驶。没想到突然出现一名女子,他来不及刹车,撞到了女子。
????据市公安交管支队统计,从今年初至今,市区由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而引发的一般交通事故就有十余起。这十余起一般交通事故都是有损失或者是人员受伤的,另外,在实际中,也会发生一些车辆闯红灯或是行人闯红灯发生的轻微交通事故,但可能双方私了了,所以并不会报警,公安交管部门也没有这些事故的统计。而交管部门在实际执勤中也发现,这类因闯红灯而引发的轻微交通事故并不在少数。
????行人闯红灯被撞,机动车是否无过错?
????目前,对于行人闯红灯在人行道斑马线上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是否属于无过错仍存在较大的争议。斑马线上的交通事故认定一般更多偏向弱者。即使行人闯了红灯,仍会判机动车承担一定的责任。不过,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之规定,如果行人是因闯红灯被撞的话,从道路交通规则而言,机动车属于无过错方。如果有明显证据例如监控录像,能重现当时的场景,证明机动车无过错的话,机动车就可能只需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警提醒:最后几秒闯红灯最危险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而往往很多司机对这个规定置若罔闻,这实际上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不尊重。
????据市公安交管支队办案民警介绍,最后几秒闯红灯最危险,行人看到红灯还有几秒,觉得没事了,闯灯的就多了;而司机看到前方绿灯还有几秒,觉得加加速就能过去。一方觉得闯红灯就能过去,而另一方觉得加速就能过去。这样最容易导致事故发生。除此之外,夜间和下雨天闯红灯同样很危险,视线不是很好,车辆拐弯时容易造成盲区,如果行人闯红灯了,而机动车没有违法行为,行人可能要负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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