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3-07 11:21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经查:2010年至2013年期间,湛河区科技局支出的公用经费中有48万余元存在无经办人与审核人的情况。其中一部分是宋振起个人经手后签字入账报销,大部分是由郭琴个人经手后宋振起签字入账报销。
对此,时任湛河区科技局局长的宋振起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已构成失职、违反财经纪律错误;郭琴已构成违反财经纪律错误。12月14日,经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宋振起、郭琴党内警告处分。(湛河区纪委)
《湛河区科技局支出公用经费48万余元无经办人审核人》由河南新闻网-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pds.yuduxx.com/yingcheng/348784.html,谢谢合作!
豫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未经豫都网(以下简称本网)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