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12-05 11:17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我叫李某,女,汉族,现年64岁,住湛河区平高社四栋十五号,今天依法向各位领导反映轻工路派出所.湛河区检察院身为国家执法机关却与犯罪分子串通.推诿扯皮.多方偏袒犯罪分子穆海平等人的重大为违法事件,请求各位领导立即查证落实,责令办案机关履行法定职责,将穆海平等犯罪分...详情
我叫李某,女,汉族,现年64岁,住湛河区平高社四栋十五号,今天依法向各位领导反映轻工路派出所.湛河区检察院身为国家执法机关却与犯罪分子串通.推诿扯皮.多方偏袒犯罪分子穆海平等人的重大为违法事件,请求各位领导立即查证落实,责令办案机关履行法定职责,将穆海平等犯罪分子尽快绳之以法!
2011年6月2日上午,反映人正在平高社区西门经营早餐,平高社区主任穆海平指示湛河区市场管理处连川川等人来到反映人摊位前不论分说,连川川一声令下十几个身份不明的人对反映人早餐车一阵猛砸,他们十几个人对反应人的反应儿子.儿媳妇一阵殴打,他们把我打倒在地用脚一阵猛踢。反映人浑身是伤,股骨头骨折,儿子浑身青一块紫一块,儿媳妇也严重受伤。反映人经伤情鉴定已构成轻伤!反映人住院期间,穆海平.连川川等人一直没有照面。派出所介入后也是轻描淡写,从案件发生至今过去了九个多月!派出所推给检察院,检察院踢给派出所,让一个老百姓无所适从!一句证据不足让这些官老爷成了犯罪分子的保护伞!让人感到非常奇怪!人民警察.人民检察官,拿着国家的俸禄,老百姓拿钱养着他们,他们不为老百姓办事,却与犯罪分子穿一条裤子,多次给穆海平.连川川等人开脱,替这些大人的凶手说话,让一个轻伤案件(有证人证言.现场录像等证据)的情况下一推就是九个月多!特别是检察院作为法律执行的监督机关,应该批捕的却找借口不批捕,共产党领导的社会却成了欺行霸市.殴打商户的地痞的天下,法律何在?公理何在?国家机关也成了保护犯罪分子的机关!受害人不相信没有说理的地方,受害人一定会讨回公道!请求各位领导立即纠正办案人员及办案机关的错误做法,尽快将这些行为嚣张的犯罪分子绳之以法,还受害人一个公道!还社会一个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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