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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新华区执法者缘何暴力剥夺公民的信访权?(2)

[摘要]司机是一位中年人,很和善,上午12时50分,我在北京南站的一家复印店复印材料刚出来,在幸福路东边一电线杆,遇到一位以前认识的访民,女,李喜凤,50岁,河北石家庄市人,我们正在说话时,就在此时,我们看到一辆顶上挂有红色...

 司机是一位中年人,很和善,上午12时50分,我在北京南站的一家复印店复印材料刚出来,在幸福路东边一电线杆,遇到一位以前认识的访民,女,李喜凤,50岁,河北石家庄市人,我们正在说话时,就在此时,我们看到一辆顶上挂有红色彩警灯的河北警车向我们开过来,这辆车的车牌号为:冀A2xx26,车上有四五个长得五大三粗的壮汉子,正虎视眈眈地盯着我们看.我心里一惊,知道又是来自河北的截访的了,说不定正是来抓我的公安.我赶紧往相反的方向逃跑.果然,对方一见一移动肢步,就从不同的方向向我快速围绕过来.我在李喜凤及另一位老访民的帮助下,往马路跑.李帮快速帮我在马路上拦了一辆出租车.就要我刚钻入出租车时,一位年约三十岁左右,中等个子的男人跳到车前,拦住了出租车,并指着我大声对司机喝道:”快停车,你不能带她走!这个人有问题.”司机马上问道:她是我的乘客,我为何为能拉她走?对方凶狠狠地回答:我是警察,你不能带她走.司机马上回答:既然她在你没有来之前己上了我的车,作出出租车司机,我就有权力和义务拉我的客人去目的地,你管不着.这位既不出示证件,又公然在众目睽睽下拦车的男人正想强行拉开车门时,出租车司机没有理他,紧关车门,启动了车子.就这样,我在这位好心的北京司机的帮助下,又一次从河北警方的眼皮底上逃之夭夭.

 令我这位懂法的公民不解的是,作为共和国的一位公民,我在马路上行走,没有做任何违法的事情,这些来自河北的警察公然知法犯法.我真想对这位所谓的执法者说:我是一位合法的公民.早在两个月前我因为来京为我含冤入狱的丈夫时,我的身份证,相机,及一张内有一万多元的农行存折被石家庄市的有关官员带着几位所谓的人民警察,在光天化日之下,在众目睽睽公然使用暴力抢劫我的财物,并将我打得青一块紫一块.同时他们抢走了有关我夫官司的所有案情材料.造成我法工作和上访,无法在京住宿,出门寸步难行,以我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影响.

 我十分感谢那位不知名的好心北京出租车司机。当时由于时间太昆紧,我都忘记询问他的姓名,不过,我就在我临下车前,这位好心司机主动给了我一张发票。我想,通过这张发票,我以后肯定能找到他。这张北京市出租汽车专用发票上看到,单位是0022,车号是:京B-M4668,

 这天晚上,当我回到我在北京某地的一间阴冷潮湿的小平房里头时,我无法抑制内心的悲愤,写下了这样几句诗:含冤上京来上访,喊冤不成反被当地警察来劫邦,有家不能回,有冤不能伸,求生不能求死难.可怜我访民,流血又流泪.没有身份证,站在京城马路也有罪?可恨河北警察,知法又犯法,打人又骂人,真正像强盗……

 王海珍上访日记之二:2008年5月12,北京睛到多云。

 其实,说起来,我的上访是从今年的5月12日开始的。

 那是4月20日,当我获知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我夫高松林四年有期徒刑后,我不服。我明知是公安违法办案,检察院非法起诉,法院枉法裁判,在没有人证物证的情况下,就判了四年有期徒刑。在基层无人管,我只好上京,开始上访。我因新华区有关司法部门的违法问题反映到石家庄市政法委书记吴显国,引起了他的高度重视,并就此案作了批示,但新华区有关部门毫不理睬。我依法上诉,市中院经审理后认为一审事实不清,撤除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从此,我把尚不满七岁的儿子扔到家中,忍着他的哭叫,就决然一个进京上访。我是一名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我当然也懂得一定的法律常识,我知道通过正常的合法的途径上访是受法律保护的。

 但是,去北京上访真的能为夫君讨回公道吗?法律会还我们一个清白吗?

 王海珍上访日记之三:2008年8月5日,阴有小雨

 5日下午4点许,我在北京南站最高人民法院信访处西边一条马路上睡觉时,当时我身边还有一位李淑珍(46岁,石家庄人,因医疗纠纷问题上访)坐在我身边。突然来了一个男的气势汹汹的男人,问我们是否石市上访人员,我们没有理睬。半小时后,又来了七八个男人,强行让我们跟他们一起走。我要求他们出示证件,其中一个便衣的男子出示了警官证,是石家庄市长安分局的。我们马上就明白是接访的。随后,这些男人就动手拉我们,有四个男的抬着李,并拦出租车。有两个男的强行拉我,我不服与他们推拉起来。四周上访的群众纷纷围了上来,指责他们的暴行,不让他们离开。李当时被拉上车。我在上访人员的帮助下,跑到了那辆出租车的面前,我拦着车不让他们走,要求他们给我一个说法。谁知,其中一个四十多岁,身材魁梧的男人凶恶地对司机说:“你开车冲她身上压过去。”那位司机被迫向前开动了一米多远,再也不敢开了。我当时拿出身上一把文具刀,是小学生用来削铅笔的。我对着我的胸口说:“我不是来上访的,我是来京请律师的,你们凭什么用这种粗暴的手段对待我这样一个弱女子?”那位中年男子说:“不管你是什么人,来京做什么,在奥运期间不让在北京,”我们僵持了二十多分钟。有人报警之后,丰台开阳里派出所来了三个警察,附近居委会的也来了几个人,他们都劝说我去派出所做口供,与当地协商解决问题。我就坐着他们的警车去了派出所。到派出所后,对方也不知听信了这些人的什么话,把李涉珍还是强行带走了。我在一个接待室等着他们做笔录。十分钟后,有一身着警服的男人恶狠狠地对我说:“你今天不要想走。”我就告诉他:“我成全你,我也不想走,你们必须依法给我解决问题。”下午六点后,我看到没有人管我,我直接拿着包子走了。

 第二天上午9点时许,我又到南站,此时有一个偏分头,40多岁的男人看到我后,马上拿出手机打电话,并跟踪着我。有上访的人小心提醒我,叫我马上离开。但那家伙一边打电话,一边跟随着我。后来在几位好心群众的帮忙下,我终于拦了一出租车离开了。

 那几天,我考虑到自己的人身安全,决定暂时不上访,只想找到律师依法维权。

 王海珍上访日记之四:2008年8月17日 北京晴气温34度

 这一天是我在北京最为伤心的一天。这天上午9时许,我前往北京南站旁边的一家复印店,就看到三四个人围住我,这几个家伙凶神恶煞地冲到我的面前要求看材料和身份证,我没有理他们。但他们一直守在这里要看我的材料并威胁老板不让复印。我只好交待复印店老板,请他偷偷帮我复印好后我再来拿。

 我出门以后,拦了一出租车,其中一位年约30多岁、长得肥头大耳的男子,拦着我不让走,还口口声声称,那边有高法院的领导正在等我,要帮我解决问题。我不说话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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