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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新华区执法者缘何暴力剥夺公民的信访权?(3)

[摘要]我坐着出租车刚到陶然亭公园桥东,也就是一站路.我以为这样把他们丢开开了,就在我下站后想回去拿材料时,没想到他们很快就出现了!当地政府开着一辆黑色小轿车跟上来了,他们见我下车,把车停在站牌东侧五六米的地方...

 我坐着出租车刚到陶然亭公园桥东,也就是一站路.我以为这样把他们丢开开了,就在我下站后想回去拿材料时,没想到他们很快就出现了!当地政府开着一辆黑色小轿车跟上来了,他们见我下车,把车停在站牌东侧五六米的地方,下来了三男一女四人,其中一个我认识,他是新华区和平西路派出所的民警李玉锁,他也是侦查我丈夫案子的主办人之一,还有一位桥西区人民政府管纪检的一位王志申书记,另有一位桥西区分局姓杜的警官,091114,还有一个叫王征的女民警。当时天正下着小雨,我当时把雨伞打开放在头上,不想让他们发现。他们就围上前来,李玉锁故意问路,我依然没有理睬,因为我听出李的口音。他就抢我头上的雨伞,把雨也抢破了。这家伙又大声地问我是否王海珍,我没一理。他看到我一直不说话,就挥手冲后面的人说:“这就是王海珍,把他们带走。”王过来告诉我说,他是王书记,特意来京给我解决问题,我说:我的案子是在新华区,你们解决不了,我不是来上访的,是拿材料,找律师。我不是上访,也不会在奥运期间有任何过激行为,请你们放心。对你们领导特意来京关心我,我很感谢。王和杜说:找律师哪里都可以找。我告诉他:我在河北请不到律师,因为省司法局早对高的代理律师说过,河北这边的律师要想代理其案必经省司法局同意,不能给高做无罪辩护,他们这事影响河北省形象……我只能来京请律师。

 但对方不听,就想张强行拉我,我无奈之余,我把雨伞的尖端对着自己的胸口警告他们说:如果跟你们回去也行,但我今天必须拿到材料,见到我的律师,只要晚上或明天才能回去……但他们不理。我就向复印店走,那位女警官和姓杜的及拉着我的胳膊,王跟着后面,还一边不停地打电话,通知前面布人堵截我。不让我去拿材料。走到陶然桥时,他们还跟随着我,我只好威胁他们说:如果你们敢跟随我,我就跳桥了。面对这几个执法犯法、目无法纪的地方官员,我当时心中绝望了,真的想跳到桥下,以死抗争……

 半小时后,当我终于来到复印店拿到材料时,有三个男的围住了我,我还发现在附近有十几个男的都围了上来,我知道此时我就是有三头六也跑不了。

 我走出小店门口,想坐车离开,这时从左右两面及背后,突然冲出十几个男人围着来,把我强行拖上车,然后推到他们开来的小轿车上,并给我戴上了手铐,并给我的小包抢走,里面有身份证,有农行有一千多元的现金,还有一个新买的数码相机。近有两万元的钱物。到今都没有归还。后来,王志申不但不归还我的东西,还公然栽赃,称我是给上访人员了……

 当时车子直接开往石家庄市。当时车上有一个司机,王征坐前面,王志申和姓杜两人一左一右坐在我的两边,刚开始时,他们扭着我双手。我在车上要求他们出手续,凭什么截获我。但他们说:奥运期间不准到北京,否则就是违法的。我气呼呼地要求他们拿出有关法律条文。但他们不理。我说:如果我回去后,你们还能让我来京请律师,我还是会配合你们的工作。但他们不理。当车至马家堡时,也是在四环。一路上那位姓杜的还对我破口大骂,对我百般威胁和侮辱,在令自尊心极强的我恨不得杀了这几个狗官,我实在不想活了,就决定与他们同归于尽。于是,我用戴手铐的双手怒发冲冠地冲到司机那里,去抢方向盘,车子差点冲出马路!看到我如此不要命,他们才被迫停下车。姓王的看到我以命反抗,吓得脸色苍白,浑身汗都吓出来了。

 车停下后,这几位九死一生的官员们自然恼羞成怒,其中那位杜警官像疯狗一样对我当众拳打脚踢,将我打翻在地上后,又把我按在车座上戴上了手铐。后来我才发出,我的全身全是青一块紫一块的。一路上,这几位警官和王对我骂过不停,还恶言威胁我。

 我气呼呼地责问他们:“我到底犯了什么法?凭什么给我戴上手铐?”其中一位执法者恶狠狠地回敬我:“现在我们就是法律,我才不管你那么多?我们是按上级领导的指示行动。”但对放根本不听我说什么,就想强行带我上车,回石家庄去。

 下午五时许,小车终于到了石家庄,开到桥西区红旗办事处。我对他们的非法行为不满,要求归还我的物品,赔偿我的损失,但无人理会,于是我绝食表示抗议。100多小时。要求他们让我去北京请律师事务所。关在四楼书记的办公室里。屋里屋外都有人守着我。白天都有三四个人,晚上有两个男民警和两个女的看守着我。四楼的防盗门都锁着,上侧所都有人跟着。可以说是形式影不离。就这样,从17日开始,这家人民政府直关我到9月1日。我借律师来自北京的律师徐灿前往看守所会见高松林之机,晚上9点,我借口给律师带路之机,就出来了。

 王海珍上访日记之五:2008年8月29日

 8月29日上午9时许,石家庄新华区法院打通我手机告诉我:周一,也是9月2号,高松林一案要开庭。我要求延期开庭。我说,我要找律师。对方那位谢法官说:不管你找不找律师,都无法影响本案的判决结果。我据力力争:我必须请律师,这是我的权利,是法律赋予我的权利。但是桥西办事处不让我离开,还在非法软禁中。我见地方不让我走,两位看守还态度恶劣。我决定以死相抗。我一怒之气砸了宾馆里的一个啤酒瓶,左手腕、手指和手心都鲜血直流,我扬着血手往外面走。这时一个叫张香国书记和王志申闻讯慌忙赶来,经过层层上报后,这才不得不让我去北京,但必须有警察随同。随后,王志申和一郭姓警官(约35岁)及街道办事处的一位张静的女主任(50多岁)一起,开车送我去北京找律师。到北京时正是下午三时许。

 更令我奇怪的是,王还声称,我要北京请的律师必须让他们清楚,其中一位叫张香果的不让我用自己的手机联系律师,严重非法限定制我的人身权利,而且是还要调果律师的情况才行。刚开始时,我找了两位律师,但由于时间太紧,对方都拒绝接案。在此时,我才想起了徐灿律师。要我的要求下,这几位官员临视着我,打车到到海淀区,找到了徐律师。

 这几个官员竟然以担心律师骗了我的钱,还想监视我会见律师,后在我的坚决拒绝下,对方才悻然的在律师事务所外等候。

 我与徐见面后,他十分气愤,表示接下我的案子。

 就这样,我们直谈了两个小时。但对方还是不理我的合理要求。

 我要求,他们带我去寻找我的东西。

 王说,没有数码相机。我就要求他们去开阳桥的大中电器,直到人家拿出了购物单,对方这才不得不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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