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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兵等六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敲诈勒索(7)

[摘要]7、受害人兰一**的陈述:我是“包记沙锅居”的负责人,我的饭店是今年2010年2月份开业的,我在此之前在 卫东区 东安路也做的有饭店生意,一直用的是那边送啤酒的人送的“四铃”超干啤,到这里后,仍然打那边的送啤...

7、受害人兰一**的陈述:我是“包记沙锅居”的负责人,我的饭店是今年2010年2月份开业的,我在此之前在卫东区东安路也做的有饭店生意,一直用的是那边送啤酒的人送的“四铃”超干啤,到这里后,仍然打那边的送啤酒电话,送来卖了没几天。有一天,我不在店里,我姐(兰秀翠)在店里,来了几个年轻人问我们想不想在这里做生意,如果想做,就必须得买他们送的啤酒,否则生意在这里就做不成。我姐就给我打电话,问怎么办,我一听就知道是怎么回事,就让我姐问他们的价格,结果价格是一样的,我就留了他们的送酒电话,等原来的卖完了,我们就给这边送啤酒的打电话,让他们送第一次送的啤酒卖完了以后,我们又给他们打电话,结果他们不给我们送,没办法,饭店总得卖啤酒,我就给原来送啤酒的人打了电话,人家送来了10件四铃超干啤,啤酒还没卖,第二天,来了一个人问我店里要不要“白纯”,我外甥说不要,这个人走了,一会儿,又来了一辆面包车,下来三个人进饭店,二话不说,把这10件四铃啤酒全部砸在饭店门外地上,砸完开着车扬长而去,我回来后听了情况就报了警。

8、受害人罗一*的陈述:我们家在沁园小区西段开的“宏运”烟酒店,开始我们向小区的各个饭店和烟酒店送啤酒和口乐,我们送了有五、六年,到2009年夏天的时候,鹿草看到我们送啤酒和口乐能赚钱,鹿草就和丁亚南、滕华等四个人合伙也开始往沁园小区附近饭店送啤酒和口乐,说以后不让往别的饭店送啤酒。我知道的有一个“五弟手工面”店从我家进了口乐,被鹿草发现,鹿草把口乐都摔了。还有一个叫包记砂锅居饭店从别处进了啤酒,被鹿草发现也被摔了。还有一个叫“光照拉面”进了别人的啤酒,被发现鹿草天天去找他们的事,后来拉面馆开不成转让了。他也找过我们的事,纠集滕华等人拿钢管威胁我们不准再往饭店送啤酒,再送把店砸了。

9、受害人刘**的陈述:具体时间我记不清除了,我女朋友詹莉莉要搬家,她租住的时邓小兵家的二楼,当时因为房租问题我和邓小兵发生了争执,邓小兵就厉害开了,要打我,结果我同学曾凡涛和另外一个不认识的女的拉住了,但邓小兵还是大声的在骂着我,要打我,我一看势头不对,就抱着我女朋友的被子下楼,刚下到一楼,我同学曾凡涛喊了一声危险,我一仰脸,邓小兵用一把凳子正好砸在我的鼻子上,当时我的鼻子流了好多血,我心里比较害怕就捂着鼻子跑了。随后去了医院进行治疗,在派出所处理这件事时,我的伤被公安机关鉴定为轻伤,我当时不同意调解,可派出所停了好长时间都没抓到邓小兵,我通过打听知道邓小兵是柏楼村的干部,在沁园小区这一片都是地痞无赖,有事没事就找别人的麻烦,这一片作生意的很害怕他,基本上没人敢惹,他是个坐地户,我是个外地人,邓小兵有钱又有势,我跟他斗也斗不过,后来没办法的情况下通过派出所把这事给调解了,其实我内心很不痛快,平白被邓小兵打成这样。

10、受害人郭**的陈述:2010年9月11日晚7点半左右,我开着出租车到沁园小区轻工路办事处那边交车,刚到那边,李占岭过来了,对我说走到西沿河路去一趟,我说交班哩不去了,李占岭听到就恼了,开口就骂我,并把我从出租车驾驶位上拉出来,就打,我俩在厮拉过程中,从旁边又上来两个年轻孩儿打我,后来我说我就是在这一片住的,哪两个年轻孩一听就跑了,李占岭也往南跑,我开车追李占岭,追到沁园西路南头,李占岭站住了,手里拿一转头说再追把你的车砸了,我不敢追到轻工路派出所报案了。一个是李占岭的姐夫,另一个不知是谁。我的头和胸痛了好长时间,别的还有外伤,是轻微伤。李占岭是柏楼的,经常在沁园小区玩,李占岭是柏楼村的,在沁园小区也算是地头。喝完酒爱找别人的麻烦,平时说话走路看着都比较横。我认识,他们也是柏楼村的,在沁园小区一带比较有名,李占岭经常和他们在一起玩。意思是他们在沁园小区没人敢惹,家族势力比较大,是这一片的地头蛇。邓小兵、邓长红这一伙人在沁园小区是一霸,经常欺负小区内作生意的,进行强买强卖,谁也不敢惹他们,惹他们一则挨打,二则生意作不成,许多人对他们都是敢怒不敢言。

(三)证人证言

1、证人李一**的证言:我当时正在店的吧台内坐着和我们村的徐月琴正在说话,李占岭、邓长红、华蛋三人手中拿着长木棍,身后跟的约有100多人来到店门口,他们身后的一百多人拿的全是木棍,有的人带的有手套,邓长红穿着白上衣在门口朝里面喊何一**、何二**出来,打死你们,随后李占岭、邓长红、华蛋都喊着让他们带来的人砸吧台的东西,他们三人也动手用木棍砸客栈大门,其中有一个人用砖头把茶几砸碎,放在吧台上的玉白菜也被他们扔在地上。一看这情况我就抱着小孩上了二楼,后来派出所民警去了。

2、证人徐一**的证言:我刚到如归客栈把小孩交给李一**,这时,就在如归客栈大厅内的沙发上座着,先听到路上有人说东边过来一大群人,我站起身刚到门口就看到我们村的邓长红、滕华、李占岭三人身后带了好多人,具体说不上来有多少人,身后的人手中都拿有长木棍到了门口,邓长红就朝店内喊:何一**,何一**有种出来打死你们,邓长红、滕华喊着砸店,我就赶快转身向店内跑,并报警,具体怎么砸的,我没看到,随后那些人砸的很快,砸完就走了,我后来看到店内大门,两侧茶瓶、茶几、吧台上的玉白菜都被砸烂在地。

3、证人何三**的语言:我是在湛河区法院门口卖小吃的,在晚八点左右时,我收完摊儿走到沁园西路时,看到约一百多人,有的人带的有白手套,有的没有,他们手中都拿着一米多长的类似铁掀把的木棍,都排成队,由我们村一个小名叫华蛋的人;另外的两个带队的没看到时是谁。这些人排成队走到如归客栈门口,就用棍子砸如归客栈的门,很快他们砸完了,随后我听到有人说走吧,没有找到人,店砸了。他们就排队就走了。

4、证人胡**的证言:当时有一醉酒男子(约三十多岁,个子1.7米,中等身材,短发,记不清穿的什么衣服)到吧台问我柏楼村在哪,我就给他说怎么走,那个人就大声说走哪个小涵洞,那人又问了一句工地在哪,我说不知问的什么意思,那人就拿起吧台上的电茶壶摔在地上,他还用手把吧台上的水杯、玉白菜推到地上,我就赶快抱着电脑,电脑没事,那人就向门口走,走到门口他就又回头朝我说妈那个X,你敢给何一**说你试试,那人就出门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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