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2-27 13:17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5、证人张一*的证言:我在东北路鞋城北面卖热干面,那天晚上,不到8点我就关门了,关门后在门口准备走,那天下可大雨,我和旁边烟酒店的老板说下午发生的事还没走哩,看见从东边来了一帮人,都拿着棍,到“如归客栈”门口喊:“增辉、增民出来”,之后,他们就闯进“如归客栈”先把门砸了,然后又在里面砸,都进屋了,我看着害怕就走了。
6、证人李二*的证言:2010年3月31日晚上8点左右,如归客栈被砸时我在现场,我当时看到有三个人带头,后边跟有几十人,在如归客栈门口围着,带头的三个人骂,就喊着他们带来的人砸,那些人开始砸门,这些人比较疯狂,他们这些人砸了以后就走了,当晚去的人有几十个人,他们都带有手套,手里拿有棍棒。
7、证人李三*的证言:2010年3月31日晚上8点多,我路过如归客栈门口时,砸如归客栈门的人有几十人,手上戴有白手套,手里拿有木棍,带头的人有三、四个,带头这几个人喊身后的人砸店,那些人就砸。
8、证人张五*的证言:“如归客栈”被砸的那天晚上我看到了,当时有几十个人,手戴白手套,拿有木棍,围在门口的三、四个人漫骂,他们就说把店砸了,那一帮子人就拿木棍往店里冲,后来我们就走了,这些人我不认识。当时边**也在,说不安全,我们就回家了。
9、证人边**的证言:如归客栈被砸那天晚上,我和张五*就在如归客栈附近吃饭,看到很多人手拿白手套,手持木棍,在如归客栈门口先骂后把如归客栈的大门砸了。
10、证人李四*的证言:如归客栈被砸那天晚上,我和朋友李二*在吃饭,当时有三个人带头,有几十个人手戴白手套,手拿木棍在如归客栈门口叫骂,有个年龄大的人下令他们带来的人开始砸店,听到东西被砸碎摔坏的声音。
11、证人吴**的证言:2009年9月初的一天下午,我朋友徐二*的爱人魏**在柏楼村挨打了,人家向他要钱,让徐二*准备钱,徐二*问我在柏楼有没有认识的人,我就给邓小兵打了电话,邓小兵说魏**偷摩托被抓住了,我让他帮忙,他说让准备钱,花点钱可以让魏**出来。最后商量的是给邓小兵13000元钱,邓小兵负责把魏**放出来。先后两次给邓小兵13000元。当时拉魏**的面包车,车上有四、五个人,开车的是鹿草,还有邓小兵,其他人我不认识。
12、证人徐二*的证言:我和吴**见到邓小兵时,邓小兵说我丈夫在柏楼偷东西被抓住了,吴**给邓小兵说好话,让他帮忙,邓小兵说我去给你们说说,花点钱让我丈夫出来,我丈夫被关在柏楼村的一户人家。最后我和邓小兵商量,我给邓小兵13000元,邓小兵把我丈夫放出来,我先后给邓小兵拿了13000元交给他。实际上我丈夫没有偷摩托车,我们也不敢报案,邓小兵是柏楼村当地地痞,怕他们报复。
13、证人张二*的证言:事情的起因是2010年6月27日晚上,邓小兵来到俺的饭店吃饭,他们吃完饭走的时候值班经理王艳娜发现他们吃饭的帐算错了,让邓小兵再回来算一下账,因为这事儿邓小兵不愿意了。到6月28日晚上9点多,邓小兵在别的饭店喝了酒来到俺的饭店,要见我们的经理王艳娜,结果王艳娜当天休息不在店里,邓小兵听说不在,他就要求饭店老板过来,说6月27日发生的事儿让他在别人面前丢人,他没有少掏钱,结完帐又让他回来。非让饭店的老板和经理当着饭店所有的人向他道歉,后来他就在饭店里骂老板和经理,后来又喊着“今天晚上在这里吃饭的人请吃饭了,我请客,不用你们买单,”又喊着说饭店是黑店,不让开了。和邓小兵一块的人喊着:“和他们费啥话,干脆砸了算了。”然后就有人打电话喊人过来,接着就有一人拿柜台上的玉白菜砸向酒柜,他们一砸,吃饭的客人就乱了,然后他们的人把着结账的吧台和饭店门口不让吃饭的结账。
14、证人詹**的证言:2007年1月20日晚上,刘**在柏楼新村被打我在场,刘**被房东用凳子砸住头部,当时在场的还有曾凡涛。刘**的对象詹**在柏楼租房退房搬家时,我在场,刘**先后被殴打,用凳子砸伤头部,后来送152医院治疗。
15、证人闫**的证言:2010年6月28日晚上9点多,我在四铃味工厂上班时,大厅里有人大吵大闹,有一个男的说是我们饭店服务质量差,来讨个说法,有五、六个人到饭店内把夜市的凳子踢翻几张,还不让在我们饭店吃饭的客人结帐,还说让饭店的人赶紧走,他们大闹了一番,就走了。饭店的客人很多,都没有结帐。
16、证人张三*的证言:我是四铃味工厂饭店的员工,邓小兵在饭店吃完饭结帐时,发现多算了三十多元钱,服务员给邓小兵道歉,他说让老板来道歉。邓小兵觉得是这一片的人,很丢人。
17、证人张四*的证言:我是四铃味工厂饭店的员工,2010年饭店被砸时,当时我在场。一个带头的男子因为6月27日就餐算错帐,那人很气愤,就带了四、五个人到店里谩骂,还让就餐的客人撵走。有十来桌客人没结帐被撵走了,店里的客人也撵走了。这个人砸了吧台上的玉白菜,酒柜的酒被砸,还砸了饭店里的凳子、桌子。
18、证人兰二*的证言:前一段有人砸了我们的店,详细经过是:我妹妹开的饭店名字叫“包记砂锅居”,在轻工路派出所东100米,2010年3月份开业的,刚开业没几天,有几个人来饭店说在这里作生意就要进他们的啤酒,我和我妹妹开始没在意,后来他们又来了好几次,每一次都说在不进他们的啤酒的话,不让我们作生意了 我妹妹害怕出什么事,就留了他们电话,没啤酒的话就打电话叫他们送过来。4月底的时候,饭店里没啤酒了我妹妹给他们打电话没打通,我儿子杨*就进了别人的啤酒,第二天下午,那几个人来饭店把我儿子进的啤酒砸了,我们就报警了。那几个人见面的话肯定认识,但是不知道名字,他们卖给我们的是九头崖牌子的。
19、证人杨*的证言:在我们的包记砂锅居刚开业的半个月时间都很正常 我们店内用的啤酒是四铃啤酒进的货,是我们去市区总机厂附近批发啤酒的地方进的。进的价格是12.5元一件,在我们店开业有半个月时间的一天 具体时间我记不清了,到我们店里两个男人告诉我们说,在这一片做生意,必须进我们的啤酒,否则,就别想在这一片开饭店。我们店里刚进过啤酒没有要他们的啤酒,他们就给我留了个电话,让我们在用啤酒就给他们打电话,后来这两个男的又多次到我们店里威胁我们,要求我们进他们的啤酒,有四铃有欧伯啤酒,我们害怕他们。没办法在他们来的时候我们就进他们的啤酒,价格也是12.5元一件。在今年4月底的有一天下午,大概3点多,我们先给我们进他们啤酒的人打电话进啤酒,但是电话没打通,我们店就从市总机厂附近进了10件四铃啤酒。我们把啤酒放到店里,这时威胁我们进他们啤酒的另个人又带来了一个男的总共三个男的,进到我们店里看到我们进的10件啤酒不是他们的货,他们三个人就把我们进的10件啤酒掂扔到门外砸了,砸完之后就走了,我姨兰二*还打了110报警,之后这些人到我们店卖啤酒我们就进他们的啤酒。有四铃,有欧伯。价钱都是12.5元一件,大概在一个月前从别的地方进的啤酒都是12元一件,但这些人还是以12.5元一件的价格卖给我们。
《邓小兵等六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敲诈勒索(8)》由河南新闻网-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pds.yuduxx.com/zhanhe/132262.html,谢谢合作!
豫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未经豫都网(以下简称本网)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